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开展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696号)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 2020/10/22 11:18:47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及时有效管控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安委办和厅印发的一系列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文件要求,现将深入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近期国内省内多起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数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领导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签报》上的批示(签报20200037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20〕5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安〔2020〕8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8〕130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0〕16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的函》(粤交安办函〔2020 ) 217号)、《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粤交安函〔2020〕34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第一版)的通知》(粤安办〔2020〕139号)等文件部署,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安函〔2019〕64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运〔2020〕132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营运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培训教育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交运〔2020〕40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梳理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粤交安办函〔2020〕248号)等文件已推进实施的工作任务,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工作任务(详见附表1,共分7大项、41小项、114细项,牵头单位负责细项任务具体推进落实)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构建共建共治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和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全面实现普货车辆年审网上办理、督促完善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和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安全发展思想武装、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实施专项宣教与考核活动、建立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筛查机制、完善货运从业人员服务机制和加强危运动态监控平台运行监管。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和督促危运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和规范城市建筑渣土运输车监管。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和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和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框架下,设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与办公室。省层面由厅主要领导兼任组长,分管领导与专班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厅综合运输处,统筹推进三年行动。各地应参照设立完善相应机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有关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与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定期会商制度,加强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定出台治根本、管长远的政策措施打好基础做足准备。

  (三)加强责任落实。要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将各项工作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真正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跟踪报送。要严格按照任务内容和要求,制定有关工作进度跟踪表,定期跟进并动态更新,每月20日前向厅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附表2)和《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附表3、4),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报送季度书面总结,每年度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书面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抓好落实、取得成效。

  (五)加强督办整改。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实施强制措施并曝光。为确保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畅开展,避免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等现象,请各地市以本通知为主,迅速组织一支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队伍、指定一个工作联络人,建立一本工作台帐、总结出一套工作模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总报送。各地工作队伍名单(附表5)请于10月25日前报厅综合运输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成,电话:020-83730685,传真:020-83846709,邮箱:liucheng1@gdcd.gov.cn。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处,省道路运输协会,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省危险货物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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